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均需遵循《立法法》的规定。《立法法》第二条明确了适用范围。我国的宪法及其相关法律部门包括:
1. 宪法:我国的根本大法,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保障公民基本权利。
2. 行政法:调整国家机关组织、行政管理活动等方面的法律,如国家安全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
3. 民商法:处理公民、法人及其他非法人组织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以及商事关系的法律,涵盖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领域。
4. 刑法:规定犯罪行为和相应的刑事责任与刑罚的法律。
5. 经济法:包括国家经济政策、体制改革、预算、审计、会计、统计等方面的法律,以及农业法、企业法、银行法、税法等。
6. 程序法:确保实体法正确实施的法律,包括行政程序法、立法程序法、选举规则、议事规则等,以及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
7. 社会法:旨在保护弱势群体,如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维护社会稳定,如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如环境保护法、能源法;促进社会公益,如社区服务法、彩票法;以及促进科教、文卫、体育事业发展的法律。
8. 军事法:涉及国防建设和军事管理的法律,如兵役法、国防法、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等。
以上各法律部门共同构成了我国的法律体系,确保国家治理和社会秩序的法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