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哈里斯和乌尔曼是多核心模式的提出者,他们在1945年提出了这一城市地域结构理论。
2. 根据多核心学说,城市地域结构的形成遵循几个原则。其中之一是相关功能区倾向于聚集在一起,以实现外部规模经济效益。例如,银行和珠宝店可能会选择邻近的位置建立。
3. 第二个原则涉及某些功能活动受到特定条件的限制,导致它们无法在最佳位置布局。例如,家具店由于占地面积大,可能会选择在边缘地区,那里的地租相对较低,以避免在中心商业区支付高昂的地租。
4. 第三种原则指出,各种功能活动都需要满足特定的区位条件。工业区需要便捷的交通,而住宅区则需要宽敞的空间。
5. 最后,那些相互干扰的功能区通常会保持一定距离。例如,高级住宅区和有污染的工业区应该分开一定距离,以保持居住环境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