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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才算以夫妻名义生活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26 16: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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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才算以夫妻名义生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有配偶的人与别人举行婚礼,因为婚礼本身就有一种公开性。二、有配偶的人虽未与别人举行婚礼,但对外以夫妻名义相称。三、当事人以夫妻名义购房的。四、当事人同居,一方生病时,另一方以配偶名义签名、陪侍,女方生孩子的男方以父亲的名义在医院签字,当事人以父母的名义为子女庆祝满月等。【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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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有配偶的人与别人举行婚礼,因为婚礼本身就有一种公开性。二、有配偶的人虽未与别人举行婚礼,但对外以夫妻名义相称。三、当事人以夫妻名义购房的。四、当事人同居,一方生病时,另一方以配偶名义签名、陪侍,女方生孩子的男方以父亲的名义在医院签字,当事人以父母的名义为子女庆祝满月等。【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一、有配偶的人与别人举行婚礼,因为婚礼本身就有一种公开性;

二、有配偶的人虽未与别人举行婚礼,但对外以夫妻名义相称;

三、当事人以夫妻名义购房的;

四、当事人同居,一方生病时,另一方以配偶名义签名、陪侍,女方生孩子的男方以父亲的名义在医院签字,当事人以父母的名义为子女庆祝满月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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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才算以夫妻名义生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有配偶的人与别人举行婚礼,因为婚礼本身就有一种公开性。二、有配偶的人虽未与别人举行婚礼,但对外以夫妻名义相称。三、当事人以夫妻名义购房的。四、当事人同居,一方生病时,另一方以配偶名义签名、陪侍,女方生孩子的男方以父亲的名义在医院签字,当事人以父母的名义为子女庆祝满月等。【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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