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 正文

特扶家庭政策是什么?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26 16:06:25
文档

特扶家庭政策是什么?

1.一次性补助。对象:本市户籍的失独家庭。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5000元,县(市、区)可结合实际再予以补助,可叠加享受。2.特别扶助金。对象:本市户籍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夫妻。标准:未满60周岁,或年满60周岁且已享受政府养老服务补贴的男方或女方,每人每月600元;未满60周岁但失能、失智等生活不能自理的,或年满60周岁且未享受政府养老服务补贴的,每人每月800元。3.再生育补助。对象:本市户籍确需实施辅助生育技术的失独困难家庭。标准: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医疗机构中的诊疗服务自付费用部分,按规定由县(市、区)统一在计划生育公益金中列支补助,夫妇累计补助最高标准不超过5万元。
推荐度:
导读1.一次性补助。对象:本市户籍的失独家庭。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5000元,县(市、区)可结合实际再予以补助,可叠加享受。2.特别扶助金。对象:本市户籍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夫妻。标准:未满60周岁,或年满60周岁且已享受政府养老服务补贴的男方或女方,每人每月600元;未满60周岁但失能、失智等生活不能自理的,或年满60周岁且未享受政府养老服务补贴的,每人每月800元。3.再生育补助。对象:本市户籍确需实施辅助生育技术的失独困难家庭。标准: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医疗机构中的诊疗服务自付费用部分,按规定由县(市、区)统一在计划生育公益金中列支补助,夫妇累计补助最高标准不超过5万元。

1.一次性补助。对象:本市户籍的失独家庭。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5000元,县(市、区)可结合实际再予以补助,可叠加享受。

2.特别扶助金。对象:本市户籍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夫妻。标准:未满60周岁,或年满60周岁且已享受政府养老服务补贴的男方或女方,每人每月600元;未满60周岁但失能、失智等生活不能自理的,或年满60周岁且未享受政府养老服务补贴的,每人每月800元。

3.再生育补助。对象:本市户籍确需实施辅助生育技术的失独困难家庭。标准: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医疗机构中的诊疗服务自付费用部分,按规定由县(市、区)统一在计划生育公益金中列支补助,夫妇累计补助最高标准不超过5万元。

4.再领养补助。对象:本市户籍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标准:依法收养子女的,按户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助,补助资金在县(市、区)计划生育公益金中列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五条国务院领导全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文档

特扶家庭政策是什么?

1.一次性补助。对象:本市户籍的失独家庭。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5000元,县(市、区)可结合实际再予以补助,可叠加享受。2.特别扶助金。对象:本市户籍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夫妻。标准:未满60周岁,或年满60周岁且已享受政府养老服务补贴的男方或女方,每人每月600元;未满60周岁但失能、失智等生活不能自理的,或年满60周岁且未享受政府养老服务补贴的,每人每月800元。3.再生育补助。对象:本市户籍确需实施辅助生育技术的失独困难家庭。标准: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医疗机构中的诊疗服务自付费用部分,按规定由县(市、区)统一在计划生育公益金中列支补助,夫妇累计补助最高标准不超过5万元。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