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姓名商标抢注行为涉及是否违背商标法的禁用条款以及是否易造成产源误认、易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等问题。当代公众人物拥有更多的社会资源,承担着当今的社会责任,也会引起更高的社会关注,产生更强的社会影响。因此,在审查名人姓名商标时,申请人需提供权利人的授权书以及公证机关的公证书,并判断是否与在先权相冲突。同时,商标权是商标专用权的简称,商标注册人拥有依法支配其注册商标并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
法律分析
名人姓名商标抢注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姓名商标具有商标的区别作用。但公众人物的姓名作商标则涉及是否违背商标法的禁用条款:是否易造成产源误认,是否易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等相关问题。当代公众人物则因他们的言行举动而引起社会关注,牵动社会舆论,产生社会影响。公众人物拥有更多的社会资源,承担着当今的社会责任,理所当然会引起更高的社会关注,产生更强的社会影响。
当代社会公众人物姓名商标的审查
这类商标的审查,与普通姓名商标审查的不同点在于,在审查之前,首先在相关商品或服务上要求申请人提供权利人的授权书以及公证机关的公证书(这其中包括申请人与公众人物的姓名相同的情况),然后再以是否与在先权相冲突来判断准驳。需要说明的是,党和国家的领袖人物、活跃在当今政界的领导人以及已故的第一辈革命家、政治家的姓名,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家追求商业利润是不争的事实,而这类商标即使是善意使用,也会对其本人或者其后人造成伤害,对社会产生负效应,且与现行的有关法律、制度相悖。
商标是用来区别一个经营者的品牌或服务和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的标记。我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如果是驰名商标,将会获得跨类别的商标专用权法律保护。
商标权是商标专用权的简称,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专有权。商标注册人拥有依法支配其注册商标并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包括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的排他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续展权和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商标是用以区别商品和服务不同来源的商业性标志,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
拓展延伸
名人姓名商标抢注行为是否侵权,一直以来都备受争议。在某些情况下,这种行为可以被认为是一种侵权行为。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应当具有显著性、独特性和易认性。如果一个商标与另一个商标相同或相似,容易导致混淆或误导消费者,那么就可能构成侵权。此外,如果一个名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作为商标,而未经该名人授权,也可能会构成侵权。
然而,名人姓名本身也是一个非常有价值的文化遗产和知识产权,具有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双重性质。在某些情况下,名人姓名商标抢注行为可能并不一定构成侵权,只要名人本人没有反对或者没有实际损失。
是否名人姓名商标抢注行为构成侵权,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商标的相似性、公众认知度、姓名本身的价值以及名人本人的态度等等。如果名人本人没有反对或者没有实际损失,这种行为就不应该被认定为侵权。但如果存在侵权行为,受害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结语
名人姓名商标抢注行为涉及商标法的禁用条款以及是否易造成产源误认、易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等问题。公众人物拥有更多的社会资源,承担着当今的社会责任,也会引起更高的社会关注,产生更强的社会影响。因此,在审查名人姓名商标时,需要提供权利人的授权书和公证机关的公证书,并且不得与在先权相冲突。商标是用来区别一个经营者的品牌或服务和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的标记,商标权是商标专用权的简称,商标注册人拥有依法支配其注册商标并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七章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第六十三条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人民法院审理商标纠纷案件,应权利人请求,对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除特殊情况外,责令销毁;对主要用于制造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材料、工具,责令销毁,且不予补偿;或者在特殊情况下,责令禁止前述材料、工具进入商业渠道,且不予补偿。
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不得在仅去除假冒注册商标后进入商业渠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
本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二章 商标注册的申请 第二十二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