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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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26 16:24:12
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
法律主观。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采取的法律救济途径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二条;
导读法律主观。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采取的法律救济途径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二条;

法律主观:
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采取的法律救济途径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百零二条
规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四条
规定,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该法
《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五条
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该法
《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六条
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
法律主观。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采取的法律救济途径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