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需经股东会选举,根据《公司法》第37条第2项规定,股东会决定非职工代表董事的选举和更换,以及董事的报酬事项。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一般为3至13人,国有企业或其他国有投资主体设立的公司应有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选举产生。
法律分析
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需要经股东会。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股东会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拓展延伸
董事任命程序与股东会决策的关系及法律规定
董事任命程序与股东会决策的关系及法律规定密切相关。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的任命通常需要经过股东会的决策。股东会作为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拥有决定董事任命的权力。股东会可以根据公司的需要,提名候选人并进行投票表决。同时,法律对董事任命也有一定的规定,例如,董事的资格要求、程序的公正性等。在进行董事任命时,公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确保程序的透明和公正。董事任命程序与股东会决策的关系以及法律规定的遵守,对公司的治理和运营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的任命需要经过股东会的决策。作为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股东会有权决定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并决定相关董事的报酬事项。董事会的组成也受到法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一般为三人至十三人。对于国有企业或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的任命程序与股东会决策的关系以及法律规定的遵守对公司的治理和运营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公司法》第四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