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公告期60日答辩期1个月,一般3个月后开庭,如果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分居,那么法院只能判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