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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可支取保证金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30 01:3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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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可支取保证金

有下列四种情形之一时,经劳动保障部门查证属实后可以支取保证金。建设企业未依法及时结算农民工工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设单位或建设企业非法转包、分包建设工程,导致用工主体不具有法人资格而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建设单位或建设企业法人代表或工程负责人隐匿逃跑或死亡,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其他被认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程交工后,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农民工集散场所公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日期、工资结算结果等情况,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凡无拖欠的,由银行将保证金本金及活期利息一次性退还缴费单位。一、建设合同无效情况主要有哪些。(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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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有下列四种情形之一时,经劳动保障部门查证属实后可以支取保证金。建设企业未依法及时结算农民工工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设单位或建设企业非法转包、分包建设工程,导致用工主体不具有法人资格而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建设单位或建设企业法人代表或工程负责人隐匿逃跑或死亡,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其他被认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程交工后,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农民工集散场所公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日期、工资结算结果等情况,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凡无拖欠的,由银行将保证金本金及活期利息一次性退还缴费单位。一、建设合同无效情况主要有哪些。(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有下列四种情形之一时,经劳动保障部门查证属实后可以支取保证金:

建设企业未依法及时结算农民工工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建设单位或建设企业非法转包、分包建设工程,导致用工主体不具有法人资格而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

建设单位或建设企业法人代表或工程负责人隐匿逃跑或死亡,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其他被认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工程交工后,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农民工集散场所公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日期、工资结算结果等情况,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凡无拖欠的,由银行将保证金本金及活期利息一次性退还缴费单位。

一、建设合同无效情况主要有哪些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鉴于没有法定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以挂靠、联营、内部承包等形式使用有法定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发包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情况时有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对此做了禁止性的规定;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四)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违法分包,是指下列行为:

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二、工地施工需交保证金么

是的,保证金制度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在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后,预先设立银行专用账户,由建设单位货施工总承包企业从首期应付工程款中,预先拨付一定比例的资金存入,作为按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的保障;在建筑施工企业发生拖欠工人工资并符合保证金提取条件时,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知企业开户银行将相应资金拨付到工人个人账户。

(一)做工程是需要发包方按照合同的约定预留保证金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程质保金是3%。

(二)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7条规定: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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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可支取保证金

有下列四种情形之一时,经劳动保障部门查证属实后可以支取保证金。建设企业未依法及时结算农民工工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设单位或建设企业非法转包、分包建设工程,导致用工主体不具有法人资格而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建设单位或建设企业法人代表或工程负责人隐匿逃跑或死亡,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其他被认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程交工后,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农民工集散场所公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日期、工资结算结果等情况,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凡无拖欠的,由银行将保证金本金及活期利息一次性退还缴费单位。一、建设合同无效情况主要有哪些。(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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