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户口子女随迁条件及办理时间。子女投靠农户需父/母户口在京,有合法住所;投靠非农户需父/母户口在京且有住房(单位集体户口需单位同意)。城镇地区每周七天办公,农村地区双休日需预约(法定节假日除外)。
法律分析
一、北京户口子女随迁条件
1、子女投靠父母在京入农户条件:投靠人为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父或母户口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2、子女投靠父母在京入非农户条件:投靠人为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父或母户口在京且有住房。(如果父母无住房,为单位集体户口,需出具单位同意入户证明。)
二、办理的时间
城镇地区派出所户籍接待室或分县局户政大厅每周七天对外办公,农村地区派出所或分县局户政大厅双休日实行预约办事制度(法定节假日除外)。
拓展延伸
北京户口子女随迁政策及申请流程
北京户口子女随迁政策要求申请人满足以下条件:父母一方持有北京户口、子女年龄在18周岁以下、父母婚姻状况合法。申请流程如下:首先,申请人需准备齐全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然后,前往当地派出所或居住地社区办理申请手续,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交所需证明文件。接下来,等待相关部门审核,通常需要一定的时间。最后,如果申请成功,申请人可领取子女的北京户口。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政策可能会根据当地规定有所不同,建议申请人提前咨询相关部门或律师以获得最新准确的信息。
结语
北京户口子女随迁政策要求申请人满足条件:父母一方持有北京户口、子女年龄在18周岁以下、父母婚姻状况合法。申请流程包括准备材料、前往派出所或社区办理手续、等待审核,最终领取子女的北京户口。具体政策可能有所不同,请咨询相关部门或律师获取最新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二节 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 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姓名权和名称权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二节 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