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底记录对一般生活影响较小,不会在公开渠道查到,也不会影响考学、招工等。不良纪录和犯罪记录有区别,犯罪记录会对今后生活产生影响,无法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法律分析
一般会有案底会,但是基本不予以考虑,就是说跟没留一样,一般查不到,就算查到也不能说明什么问题。
1、“案底”一词不是法律术语,是俗称。从行角度讲可以称为不良纪录,从刑法角度讲是犯罪记录。
2、受拘留等行政处罚的,相关的案卷、信息肯定会留存在机关,但这种信息不会上网的。也就是说,只要不是涉及到其它案件,其它人是调取不出来的,所以基本不会影响生活,包括考学、招工等。
3、犯罪记录就要严重一些了,有专门的系统记录。有了这种记录会影响今后的生活,也就是说当事人不能再从机关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了。
拓展延伸
是否会记录网吧抽烟者的违法行为?
在处理网吧抽烟者的违法行为时,通常会记录相关信息以建立案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抽烟违禁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有权采取必要的执法措施。一旦被带走,他们会进行调查和询问,并记录案件细节、当事人信息等相关内容。这些记录有助于后续的法律程序和可能的处罚决定。因此,网吧抽烟者应该意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可能会被记录下来,留下不良的法律记录。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共场所的禁烟规定,是每个人应尽的责任。
结语
对于案底的问题,需要明确几个方面。首先,案底一词并非法律术语,而是俗称。行角度可称为不良纪录,刑法角度可称为犯罪记录。其次,受到拘留等行政处罚的人,相关案卷和信息确实会留存在机关,但这些信息不会上网。只要不涉及其他案件,其他人无法调取这些信息,因此基本不会影响生活,包括考学和招工等方面。然而,犯罪记录就较为严重,会在专门的系统中记录。有了这种记录,将会对个人今后的生活产生影响,也就是说当事人无法再从机关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因此,我们应该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公共场所的禁烟规定,以避免留下不良的法律记录。
法律依据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一章 办案协作 第三百五十六条 办案地和协作地机关对于案件管辖、定性处理等发生争议的,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提请共同的上级机关决定。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节 羁 押 第一百五十五条 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应当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违禁物品、犯罪证据和可疑物品,应当制作笔录,由被羁押人签名、捺指印后,送办案机关处理。
对女性的人身检查,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一章 办案协作 第三百五十二条 办案地机关请求代为讯问、询问、辨认的,协作地机关应当制作讯问、询问、辨认笔录,交被讯问、询问人和辨认人签名、捺指印后,提供给办案地机关。
办案地机关可以委托协作地机关协助进行远程视频讯问、询问,讯问、询问过程应当全程录音录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