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师职务有初级职务、中级职务、高级职务职业类型。
1、初级职务名称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初级教师:专科毕业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2、中级职务名称为一级教师,中级教师:硕士学位;学士学位或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三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另加1年实习期)以上。
3、高级职务名称为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博士学位;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学士学位或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历,或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4年以上。
4、教师职务是指教师在所在单位承担的具体分工,具体分为:教师、教导主任、总务主任、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学院院长、校长助理、副校长、书记、校长。教师的职责是向学生传授某方面的课本知识和根据学生的发展实际以及教育目标、要求,采用特定的教学方法,通过特定的途径来促进学生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