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 正文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 法律问题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29 16:59:11
文档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卫生部主管全国《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委托有关机构负责具体事务管理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订购、发放、管理与监督,也可委托有关机构承担《出生医学证明》订购与发放等具体事宜。《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和使用单位应建立证件的出、入登记制度,补发和报废登记制度,并建立台账进行管理和备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严格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对本省发放程序制定具体规定。法律依据。《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出生医学证明》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相关人员培训。卫生行政部门可委托相关机构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的事务性管理工作,明确受委托机构的职责,并将有关情况报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推荐度:
导读法律分析。卫生部主管全国《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委托有关机构负责具体事务管理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订购、发放、管理与监督,也可委托有关机构承担《出生医学证明》订购与发放等具体事宜。《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和使用单位应建立证件的出、入登记制度,补发和报废登记制度,并建立台账进行管理和备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严格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对本省发放程序制定具体规定。法律依据。《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出生医学证明》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相关人员培训。卫生行政部门可委托相关机构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的事务性管理工作,明确受委托机构的职责,并将有关情况报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法律分析:

卫生部主管全国《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委托有关机构负责具体事务管理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订购、发放、管理与监督,也可委托有关机构承担《出生医学证明》订购与发放等具体事宜。《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和使用单位应建立证件的出、入登记制度,补发和报废登记制度,并建立台账进行管理和备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严格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对本省发放程序制定具体规定。

法律依据: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出生医学证明》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相关人员培训。卫生行政部门可委托相关机构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的事务性管理工作,明确受委托机构的职责,并将有关情况报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文档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卫生部主管全国《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委托有关机构负责具体事务管理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订购、发放、管理与监督,也可委托有关机构承担《出生医学证明》订购与发放等具体事宜。《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和使用单位应建立证件的出、入登记制度,补发和报废登记制度,并建立台账进行管理和备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严格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对本省发放程序制定具体规定。法律依据。《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出生医学证明》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相关人员培训。卫生行政部门可委托相关机构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的事务性管理工作,明确受委托机构的职责,并将有关情况报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