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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失业保险和居住证有什么关系??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29 17:2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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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失业保险和居住证有什么关系??

领取失业保险和居住证有什么关系。领取失业保险和居住证没有直接关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劳动者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就业局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登记。《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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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领取失业保险和居住证有什么关系。领取失业保险和居住证没有直接关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劳动者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就业局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登记。《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领取失业保险和居住证有什么关系??领取失业保险和居住证没有直接关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劳动者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就业局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登记。《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四十九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这就是关于您问题的相关法律。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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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失业保险和居住证有什么关系。领取失业保险和居住证没有直接关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劳动者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就业局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登记。《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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