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事案件立案后,会在5天内通知被告,并要求被告在15天内提交答辩状。被告有权进行答辩、反诉和提出管辖异议。反诉必须符合条件,且与本诉有牵连。原被告在诉讼中有义务遵守法庭规则、保护证据、不干扰司法工作,并需履行的执行决定。被告的法律地位与原告平等,应配合审理工作。
法律分析
一、民事案件立案后多久通知被告?
民事诉讼立案后的5天内会通知被告,被告收到通知后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答辩状。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审理。
二、民事诉讼被告有哪些基本的诉讼权?
1、起答辩和反诉;
2、承认和反驳原告诉讼请求;
3、对案件提出管辖异议。
三、民事诉讼被告提起反诉的条件有哪些?
1、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而不能对原告以外其他人;
2、反诉只能向受理本诉的提起;
3、反诉与本诉必须是适用同种诉讼程序;
4、反诉不能是其他专属管辖;
5、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必须在事实或法律上有牵连。
四、民事诉讼中原被告有哪些应尽义务?
1、遵守法庭规则和法庭纪律。
2、不得伪造、隐藏、毁灭证据。
3、不得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或者贿买、胁迫他人作证。
4、不得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不得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
5、不得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
6、不得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人员执行职务。
7、当事人必须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决、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执行的法律文书。
原被告在民事诉讼中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所以立案以后肯定要通知被告,如果原告陈述的事实和理由根本不符合案件实际情况,被告不仅可以进行答辩,还可以提出反诉。只要民事诉讼已经被受理,原被告都应该配合的审理工作。
结语
民事案件立案后,会在5天内通知被告,被告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提交答辩状。被告在民事诉讼中享有起答辩和反诉、承认和反驳原告诉讼请求、对案件提出管辖异议等基本诉讼权利。提起反诉的条件包括: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且适用同种诉讼程序;反诉必须向受理本诉的提起,且与本诉有牵连。原被告在民事诉讼中有义务遵守法庭规则、不得伪造、隐藏、毁灭证据等。在法律地位平等的前提下,通知被告后,被告应积极配合的审理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第四节 第二审程序 第八十五条 当事人不服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 提起公诉 第一百八十一条 对于人民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申诉。人民应当作出复查决定,通知被不起诉的人,同时抄送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