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在立案之日起五天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应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如果被告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将视为承认诉讼主张。
法律分析
被起诉会受到起诉书,也会收到的开庭通知书。一般如果决定立案,会在立案之日起五天内将起诉状副本送给被告。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拓展延伸
起诉能收到什么文件?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起诉能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行政赔偿决定书和行政执行通知书等文件。而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还可能包括其他相关文件。
行政复议决定书是行政复议机关根据申请人的请求,就具体行政行为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是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根据申请人的请求,就具体行政行为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
行政赔偿决定书是行政赔偿机关根据申请人的请求,就具体行政行为所造成的损害给予的赔偿作出的书面文件。而行政执行通知书则是行政机关对申请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作出的书面文件。
总之,在起诉行政行为过程中,当事人可以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行政赔偿决定书和行政执行通知书等文件。而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还可能会有其他相关文件。若对相关文件不服,当事人有权依法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结语
被起诉后,被告需在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应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在此过程中,原告和被告都需积极配合审理,以确保案件的公正、及时和公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五十一条 人民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
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投诉,上级人民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四十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提起诉讼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