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带走手机后,有可能会被没收。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扣押物品没有具体期限,但对于与案件无关的物品,应在三日内解除扣押。警方应在24小时内将涉案财物移交给涉案财物管理部门,并办理相关手续。对于被查封、冻结或登记保存的涉案财物,办案人员应在24小时内将复印件移交给涉案财物管理人员登记。
法律分析
带走违法或犯罪嫌疑人之后,随身物品应由警方暂时保管,如果查明其没有违法犯罪的行为或者决定免予处罚的,物品会当场交还。如果需要行政拘留或者刑事拘留的,物品会由拘留所或者看守所统一保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被带走手机是不是会被没收
被带走手机是会被没收的。当事人手机被扣留在当地的,《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案件扣押物品没有规定具体的期限,但要求对扣押的物品,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内解除扣押。我国法律规定,办案人员依法提取涉案财物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按照规定将其移交涉案财物管理部门或者本部门的涉案财物管理人员,并办理移交手续。对于采取查封、冻结、先行登记保存等措施后不在机关保管的涉案财物,办案人员应当在采取有关措施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将相关法律文书和清单的复印件移交涉案财物管理人员予以登记。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带走的手机可能会被扣留或没收。警方有权在案件调查期间保管涉案物品,但必须在一定时间内解除扣押,如果查明手机与案件无关,应当及时归还当事人。办案人员应按照规定移交涉案财物管理部门,并办理相应手续。对于采取其他措施保管的涉案财物,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违章处罚条例》第十对当事人处以罚款的,应当告知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代收机构缴纳罚款。当事人逾期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