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 正文

请问我可以开具困难证明吗?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29 14:19:23
文档

请问我可以开具困难证明吗?

困难证明的开具方式及法律依据:困难家庭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居委会或村委会入户调查核实后,送到事处或乡镇审核。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需书面申请,通过调查核实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公示并批准符合条件的申请。法律分析;困难证明的开具方式为由困难家庭相关证明材料,经过所在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进行入户调查了解情况后,若是情况属实的,签字并且盖章,之后送到事处、乡、镇审核等。困难证明怎么开?的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推荐度:
导读困难证明的开具方式及法律依据:困难家庭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居委会或村委会入户调查核实后,送到事处或乡镇审核。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需书面申请,通过调查核实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公示并批准符合条件的申请。法律分析;困难证明的开具方式为由困难家庭相关证明材料,经过所在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进行入户调查了解情况后,若是情况属实的,签字并且盖章,之后送到事处、乡、镇审核等。困难证明怎么开?的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困难证明的开具方式及法律依据:困难家庭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居委会或村委会入户调查核实后,送到事处或乡镇审核。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需书面申请,通过调查核实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公示并批准符合条件的申请。

法律分析

困难证明的开具方式为由困难家庭相关证明材料,经过所在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进行入户调查了解情况后,若是情况属实的,签字并且盖章,之后送到事处、乡、镇审核等。困难证明怎么开?的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二)乡镇、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三)县级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拓展延伸

困难证明的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申请困难证明的流程相对简单,首先,您需要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明、医疗证明、收入证明等。然后,您可以前往所在地的社区事务中心或相关部门,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所需材料。注意,填写表格时要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部门将对您的申请进行审核,一般会在一定时间内给予答复。在整个申请过程中,注意事项包括准备充分的材料、填写准确的信息、遵守相关规定和流程等。务必确保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提高申请成功的几率。

结语

困难证明的开具方式相对简单,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申请人可以准备相关证明材料,经过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入户调查了解情况后,若情况属实,签字并盖章后送到事处、乡、镇审核。在申请困难证明时,需要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准备充分的材料,并遵守相关规定和流程。务必确保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提高申请成功的几率。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九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

市、县级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文档

请问我可以开具困难证明吗?

困难证明的开具方式及法律依据:困难家庭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居委会或村委会入户调查核实后,送到事处或乡镇审核。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需书面申请,通过调查核实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公示并批准符合条件的申请。法律分析;困难证明的开具方式为由困难家庭相关证明材料,经过所在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进行入户调查了解情况后,若是情况属实的,签字并且盖章,之后送到事处、乡、镇审核等。困难证明怎么开?的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