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结转的正确方法如下:
1、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2、如果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3、月底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直接作为留抵税额,不进行账务处理;
4、月底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时,先计算应交增值税,再进行结转和缴纳。
增值税的计算方式:
1、确定销项税额:按照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
2、确定进项税额:按照采购发票上的税额确定进项税额;
3、计算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得到应纳税额;
4、如有留抵税额:将上期留抵税额抵扣本期应纳税额;
5、计算实际缴纳或退还税额:根据应纳税额与留抵税额的关系确定实际缴纳税额或退还税额。
综上所述,正确的增值税结转方法包括计算应纳税额、不足部分结转下期抵扣、将月底进项税额作为留抵税额、先计算应交增值税再进行结转和缴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