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员没有财产但有公司,法院可以对公司进行查封。
1、如果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的公司名下确实没有财产,则会中止执行,等到公司有财产可以执行的时候再恢复执行;
2、若公司名下没有财产是因为存在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法院会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信用惩戒;
3、一旦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财产可以执行的,法院就会根据不同情形对其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划拨等,但不会超过其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4、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公司资产的查封程序:
1、提交申请:申请人向法院提交查封公司资产的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
2、法院审查:法院对申请书及证据进行审查,判断是否符合查封条件;
3、裁定查封:法院裁定查封公司资产,出具查封裁定书;
4、执行查封:法院执行人员依照裁定书到公司现场,对指定的资产进行查封;
5、公告通知:法院将查封情况进行公告,通知可能的利害关系人;
6、处理查封财产:根据案件进展,法院可能会对查封的财产进行评估、拍卖或者变卖。
综上所述,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没有财产时,会中止执行并等待其有财产时再恢复执行;若是因为规避执行而没有财产,法院会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信用惩戒;一旦发现有财产可以执行,法院会对其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划拨等,但不会超过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而对于拒绝报告或虚假报告财产的情况,法院可以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