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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条有日期吗?工商局有权封门2个月吗?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29 1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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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条有日期吗?工商局有权封门2个月吗?

《行政强制法》规定查封、扣押期限不超过30日,可延长,但不超过30日。延长决定需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检测、鉴定期间不计入查封、扣押期限。行政机关应及时解除查封、扣押,若无违法行为、与违法行为无关、已作处理决定、期限届满或不再需要查封、扣押。解除后应立即退还财物,如已拍卖低于市场价,应补偿当事人。法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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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行政强制法》规定查封、扣押期限不超过30日,可延长,但不超过30日。延长决定需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检测、鉴定期间不计入查封、扣押期限。行政机关应及时解除查封、扣押,若无违法行为、与违法行为无关、已作处理决定、期限届满或不再需要查封、扣押。解除后应立即退还财物,如已拍卖低于市场价,应补偿当事人。法律分析;


《行政强制法》规定查封、扣押期限不超过30日,可延长,但不超过30日。延长决定需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检测、鉴定期间不计入查封、扣押期限。行政机关应及时解除查封、扣押,若无违法行为、与违法行为无关、已作处理决定、期限届满或不再需要查封、扣押。解除后应立即退还财物,如已拍卖低于市场价,应补偿当事人。

法律分析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应当明确,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扩展资料: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决定:

1、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

2、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与违法行为无关;

3、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不再需要查封、扣押;

4、查封、扣押期限已经届满;

5、其他不再需要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情形。解除查封、扣押应当立即退还财物;已将鲜活物品或者其他不易保管的财物拍卖或者变卖的,退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款项。变卖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拓展延伸

封条有效期多久?

封条的有效期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的。一般来说,封条有效期的长短取决于涉及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机构的规定。例如,在某些地区,封条的有效期可能是30天,而在其他地方可能是60天或更长。此外,封条的有效期还可能因特殊情况而有所延长或缩短,比如需要进行进一步调查或解决问题的情况。因此,具体的封条有效期应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相关机构的规定来确定。如果您需要了解特定情况下的封条有效期,请咨询当地的工商局或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结语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查封、扣押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十日,可根据情况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对于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技术鉴定的物品,查封、扣押期间不包括这些程序的时间。同时,根据相关情形,行政机关应及时解除查封、扣押决定,退还财物或拍卖所得款项,并在必要时给予补偿。具体的封条有效期应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相关机构的规定确定,建议咨询当地工商局或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信息和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正):第二章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 第十六条 除法律、法规、规章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正):第五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四节 听证程序 第六十四条 听证应当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依法予以保密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席听证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出听证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行政机关终止听证;

(七)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八)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核对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由听证主持人在笔录中注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正):第五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四节 听证程序 第六十五条 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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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条有日期吗?工商局有权封门2个月吗?

《行政强制法》规定查封、扣押期限不超过30日,可延长,但不超过30日。延长决定需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检测、鉴定期间不计入查封、扣押期限。行政机关应及时解除查封、扣押,若无违法行为、与违法行为无关、已作处理决定、期限届满或不再需要查封、扣押。解除后应立即退还财物,如已拍卖低于市场价,应补偿当事人。法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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