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的申领和发放标准由政府制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的最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申领条件包括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法律分析
失业保险金的申领和发放标准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来确定,这些标准不得低于城市居民的最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条件: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拓展延伸
失业保险金如何进行申领和发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失业保险金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年限长短以及缴费基数高低,对其发放的保险金。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月度失业保险金标准,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90%确定。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月度失业保险金标准,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80%确定。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月度失业保险金标准,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70%确定。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满1年后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综上所述,失业保险金的申领和发放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规定,失业人员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领取期限和标准。
结语
根据上述内容可知,失业保险金的申领和发放标准由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的最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申领发放条件包括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已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因此,符合这些条件的人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