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 正文

法院应对小产权房强制执行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29 11:23:39
文档

法院应对小产权房强制执行

对于没有房产证的小产权房可以处置,执行法院应征求行政机关意见,并作为确定无证房屋价值的参考。处置未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屋,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应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暂时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应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待完善手续后再登记。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进行“现状处置”,买受人或承受人负责后续产权登记。法律分析;
推荐度:
导读对于没有房产证的小产权房可以处置,执行法院应征求行政机关意见,并作为确定无证房屋价值的参考。处置未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屋,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应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暂时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应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待完善手续后再登记。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进行“现状处置”,买受人或承受人负责后续产权登记。法律分析;


对于没有房产证的小产权房可以处置,执行法院应征求行政机关意见,并作为确定无证房屋价值的参考。处置未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屋,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应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暂时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应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待完善手续后再登记。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进行“现状处置”,买受人或承受人负责后续产权登记。

法律分析

对于没有房产证的小产权房可以处置,执行法院应就该房屋是否可转化为有证房屋征求行政机关意见,并作为确定无证房屋价值的参考。处置未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屋,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处置后应当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暂时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处置后应当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并载明待房屋买受人或承受人完善相关手续具备初始登记条件后,由房屋登记机构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登记。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原则上进行“现状处置”,即处置前披露房屋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现状,买受人或承受人按照房屋的权利现状取得房屋,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负责。

拓展延伸

小产权房合法性争议:法院如何解决?

小产权房合法性争议是当前社会热议的话题之一。对于法院来说,解决这一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利益,遵循法律原则。首先,法院应加强对小产权房相关法律法规的研究和解读,确保对法律的准确理解。其次,法院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调查和评估,对小产权房的产权归属、合法性进行全面审查。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应公正、公平地听取各方意见,确保争议各方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最后,法院应积极引导相关各方通过调解、协商等方式解决争议,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通过以上措施,法院可以有效解决小产权房合法性争议,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结语

经过对小产权房合法性争议的分析和讨论,我们认为法院在解决这一问题时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利益,并遵循法律原则。为此,法院应加强对小产权房相关法律法规的研究和解读,确保对法律的准确理解。同时,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调查和评估,对小产权房的产权归属、合法性进行全面审查。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应公正、公平地听取各方意见,确保争议各方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最后,法院应积极引导相关各方通过调解、协商等方式解决争议,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通过以上措施,法院可以有效解决小产权房合法性争议,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的通知》第二条执行程序中处置未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屋时,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处置后可以依法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暂时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处置后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并载明待房屋买受人或承受人完善相关手续具备初始登记条件后,由房屋登记机构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登记;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原则上进行“现状处置”,即处置前披露房屋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现状,买受人或承受人按照房屋的权利现状取得房屋,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负责。

文档

法院应对小产权房强制执行

对于没有房产证的小产权房可以处置,执行法院应征求行政机关意见,并作为确定无证房屋价值的参考。处置未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屋,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应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暂时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应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待完善手续后再登记。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进行“现状处置”,买受人或承受人负责后续产权登记。法律分析;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