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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立案哪些时间不被计入审限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30 02: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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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立案哪些时间不被计入审限

(一)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限不计入办案期限。(二)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分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三)中止审理的时间不计入审限。1、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2、被告人脱逃的。3、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又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4、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四)二审开庭审理之前,检察院阅卷的时间不计入办案期限。(五)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的期间逃跑的,逃跑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六)审理申请没收违法所得案件时,公告期间和请求刑事司法协助的期限不计入审理期限。一、刑事立案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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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限不计入办案期限。(二)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分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三)中止审理的时间不计入审限。1、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2、被告人脱逃的。3、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又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4、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四)二审开庭审理之前,检察院阅卷的时间不计入办案期限。(五)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的期间逃跑的,逃跑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六)审理申请没收违法所得案件时,公告期间和请求刑事司法协助的期限不计入审理期限。一、刑事立案的条件是什么。


(一)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限不计入办案期限。

(二)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分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

(三)中止审理的时间不计入审限:

1、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2、被告人脱逃的;

3、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又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4、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四)二审开庭审理之前,检察院阅卷的时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五)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的期间逃跑的,逃跑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六)审理申请没收违法所得案件时,公告期间和请求刑事司法协助的期限不计入审理期限。

一、刑事立案的条件是什么

我国的有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受理案件以后,经过了审查后,认为这个犯罪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而且还属于自己的管辖范围之内,就可以按照规定立案,那么就是说只要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属于自己管辖这三条只要符合了,就可以进行刑事立案。

公安机关已经受理的案件,而且有事实证明犯罪嫌疑人已经触犯了刑法,就属于有犯罪事实;一旦确认了有犯罪事实,那么就要根据刑罚进行处罚,就是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按照法律不应该追究刑事责任,那么也不能立案;当然还要属于自己的管辖范围,比如你管的这片发生了案件,不管呢,就属于失职了,但如果你管的不是你的管辖范围,就是越权了。只要符合这三点,不管见没见过犯罪嫌疑人,都能够刑事立案。

比如,你的管辖范围内发生了盗窃案,那么这个人盗窃的数额达到了1000元或者他是撬门溜锁入室盗窃的或者携带了凶器盗窃都可以立为刑事案件。暴力抢劫、敲诈勒索、诈骗财物到达2000元以上,都可以立为刑事案件;还有一些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只要销售额在5万元以上都会立案;伪造货币、强迫组织妇女卖淫、走私、贩卖毒品这些都是严重的情节,都要进行刑事立案的。这里说个知识,如果你私自种植罂粟,就是看起来很漂亮的那种原植物,二百五十株以上的,也就相当于生鸦片一两以上,会以非法种植园植物罪立案的。

二、刑事立案要什么证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报案的立案标准很低,一般只要有证据证明有犯罪发生,而且严重程度达到刑事案件标准即可。一般,财产犯罪,犯罪金额达到5000以上,一般就会立案,而人身伤害等如果有轻伤以上,基本上也可以立案。而且在现实中,一般只要你说明情况公安机关觉得事情严重就会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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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立案哪些时间不被计入审限

(一)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限不计入办案期限。(二)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分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三)中止审理的时间不计入审限。1、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2、被告人脱逃的。3、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又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4、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四)二审开庭审理之前,检察院阅卷的时间不计入办案期限。(五)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的期间逃跑的,逃跑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六)审理申请没收违法所得案件时,公告期间和请求刑事司法协助的期限不计入审理期限。一、刑事立案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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