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买卖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即使不过户。协议等同于合同,只要明确约定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即具有约束力。但是,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行为违反行政管理法规,应受其规定的调整。根据《民法典》规定,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责任属于机动车一方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二手车买卖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买卖二手车双方签协议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事故有法律效力。
一、转让和买卖二手车即使不过户,只签订转让协议,这样的协议有法律效力。
二、原因:根据协议的定义就可以看出协议等同于合同。
定义:协议是在法律上是合同的同义词。只要协议对买卖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明确、具体和肯定的约定,即使书面文件上被冠以“协议”或“协议书”的名称,一经双方签署确定,即与合同一样对买卖双方具有约束力。
三、注意事项:协议一旦达成法律是默认生效,如果车辆出现重大事故则原车主承担法律责任,故车主签完协议后就及时过户保障自己的权益。
法律规定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当责任的请示》收悉。经研究认为:
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当责任。但是,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行为,是违反有关行政管理法规的,应受其规定的调整。
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12月31日
二、《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条
【转让并交付但未办理登记的机动车侵权责任】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结语
二手车买卖协议具备法律效力。即使未过户,仅签署转让协议,该协议仍然有效。根据法律定义,协议与合同等同。只要协议明确、具体、肯定地约定了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即使以协议或协议书命名并在书面文件上,一经签署确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因此,签订协议后,及时过户可以保障车主的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和《民法典》规定,连环购车未过户是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原车主不应对交通事故承担责任,而受让人应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七章 附 则 第九十一条 本规定所称二手车出口企业是指经商务主管部门认定具备二手车出口资质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