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正当防卫过当是否应该根据情况进行量刑?
防卫过当致人死亡,应当按照故意杀人罪定罪量刑。按照刑法规定犯故意杀人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我国刑法第20条第2款规定,对于防卫过当构成犯罪的,应当减在司法实践中,确定何种情况下减轻、减轻多少,何种情况下免除处罚,一般应当综合考虑防卫的具体目的、过当的程度、罪过形式几个方面的因素。
二、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如何区分
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在时间条件、主观条件、对象条件上等是一致的,但是在限度条件上却截然不同。正当防卫必须是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防卫行为必须在必要合理的限度内进行,否则就构成防卫过当。主要的区分点在于看其防卫行为是否超过必要限度。
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1、起因条件。正当防卫限于面对具有进攻性、破坏性、紧迫性的不法侵害。
2、时间条件。必须是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正在进行是指已经着手,尚未停止。
3、意思条件。防卫者具有要保护合法权益的防卫意识。
4、对象条件。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
5、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防卫的必要限度有两种观点:
(一)防卫行为与侵害行为强度大致相适应;(适应说)
(二)只要是为了保护合法利益必须采取的行为,都在限度之内;(必须说)
必要限度就是以防卫行为足以制止住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为必需的限度。对于防卫手段来说,“足以制止住不法侵害所必需”,本身就是限制。一般说,“足以制止住”这个限度所包源括的具体内容,有三种情况:
(1)能用较缓和的手段制止住不法侵害时,就不允许采用激烈的防卫手段。比如对于徒手的侵害,通常是无需动用器械致人重伤、死亡的。但是,如果侵害者身高力大,防卫者身单力薄,在弱不强敌的特殊情况下,有时用器械防卫徒手的侵害,也应当认为是必需的。
(2)为了避免较轻的不法侵害,不允许防卫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比如。甲抢走了乙的一条围巾,乙给甲几拳夺回了围巾也就可以了。如果乙再捅甲一刀就过当了。因为防卫的目的是避免或者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利益,而不是要对侵害者进行报复或者法外的惩罚。
(3)对于没有明显危及人身安全或者国家和人民重大利益的不法侵害行为,不允许采用重伤、杀死的手段去防卫。例如,扒手某甲伸手掏某丁的一个钱包,丁发现后用铁棍把某甲打死了。这不是足以制止住这种不法侵犯所必要的,因而是法律所不允许的防卫过当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利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