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 正文

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是哪些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28 10:58:14
文档

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是哪些

紧急避险是为了保护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而不得不采取损害另一较小合法利益的行为。紧急避险成立的条件包括为了保护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免受危险的损害,客观上具有正在发生的真实危险,迫不得已而采取的行为,以及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而造成不应有的危害。紧急避险的限度条件是紧急避险行为不能超过其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其标准是紧急避险行为所引起的损害应小于所避免。法律分析;一、紧急避险成立的条件包括哪些方面。紧急避险,又称为“紧急避难”,指的是为了保护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而不得不采取损害另一较小合法利益的行为。紧急避险成立的条件为。(一)为了保护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免受危险的损害。
推荐度:
导读紧急避险是为了保护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而不得不采取损害另一较小合法利益的行为。紧急避险成立的条件包括为了保护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免受危险的损害,客观上具有正在发生的真实危险,迫不得已而采取的行为,以及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而造成不应有的危害。紧急避险的限度条件是紧急避险行为不能超过其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其标准是紧急避险行为所引起的损害应小于所避免。法律分析;一、紧急避险成立的条件包括哪些方面。紧急避险,又称为“紧急避难”,指的是为了保护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而不得不采取损害另一较小合法利益的行为。紧急避险成立的条件为。(一)为了保护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免受危险的损害。


紧急避险是为了保护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而不得不采取损害另一较小合法利益的行为。紧急避险成立的条件包括为了保护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免受危险的损害,客观上具有正在发生的真实危险,迫不得已而采取的行为,以及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而造成不应有的危害。紧急避险的限度条件是紧急避险行为不能超过其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其标准是紧急避险行为所引起的损害应小于所避免

法律分析

一、紧急避险成立的条件包括哪些方面?

紧急避险,又称为“紧急避难”,指的是为了保护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而不得不采取损害另一较小合法利益的行为。紧急避险成立的条件为:

(一)为了保护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免受危险的损害。

(二)客观上具有正在发生的真实危险。

(三)迫不得已而采取的行为。

(四)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而造成不应有的危害。

二、紧急避险限度条件

紧急避险的限度条件,是指紧急避险行为不能超过其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那么,以什么标准来衡量紧急避险是否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呢?对此,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我们认为,其标准是:紧急避险行为所引起的损害应小于所避免的损害。

紧急避险行为所引起的损害之所以应小于所避免的损害,就在于紧急避险所保护的权益同避险所损害的第三者的权益,两者都是法律所保护的。法律之所以允许损害一个合法权益,只有在两利保其大、两弊取其小的场合,紧急避险才是对社会有利的合法行为。所以,紧急避险所保全的权益,必须明显大于紧急避险所损害的权益。

那么,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衡量权益的大小呢?我们认为,在衡量权益的大小时,应该明确以下几点:

(一)在一般情况下,人身权利大于财产权利。所以,不允许牺牲他人的生命以保全本人的财产,即使这种财产的价值再大。

(二)在人身权利中,生命权是最高的权利,不容许为了保护一个的健康而牺牲另一个人的生命,更不容许牺牲别人的生命来保全自己的生命。

(三)在财产权益中,应该用财产的价格进行比较,不容许为了保护一个较小的财产权益而牺牲另一个较大的财产权益,尤其不允许牺牲较大的国家、公共利益以保全本人较小的财产权益。

三、民法典的紧急避险有哪些规定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拓展延伸

紧急避险是指在面临法律危险时,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损害,不得已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那么,紧急避险成立的条件有哪些呢?

首先,必须面临法律危险。也就是说,只有在面临法律危险的情况下,才能成立紧急避险。如果面临的不是法律危险,那么行为就不能构成紧急避险。

其次,必须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损害。也就是说,紧急避险的行为必须是为了保护合法利益,不能是为了个人利益或者非法利益。

最后,必须不得已采取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也就是说,紧急避险的行为必须在保护合法利益和避免更大的损失之间做出权衡,不能为了保护合法利益而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紧急避险成立的条件包括面临法律危险、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损害、不得已采取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只有同时满足以上四个条件,才能构成紧急避险。

结语

紧急避险成立的条件包括为了保护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客观上具有正在发生的真实危险,迫不得已而采取的行为,且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而造成不应有的危害。紧急避险的限度条件是指紧急避险行为不能超过其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在司法实践中,应该明确在衡量权益的大小时,应该明确在人身权利中,生命权是最高的权利,在财产权益中,应该用财产的价格进行比较,不容许为了保护一个较小的财产权益而牺牲另一个较大的财产权益。民法典的紧急避险规定了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责任归属和紧急避险限度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六十条 保险公司违反本法规定,超出批准的业务范围经营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四章 保险经营规则 第一百零四条 保险公司对危险单位的划分方法和巨灾风险安排方案,应当报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六十三条 保险公司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超额承保,情节严重的;

(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承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的。

文档

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是哪些

紧急避险是为了保护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而不得不采取损害另一较小合法利益的行为。紧急避险成立的条件包括为了保护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免受危险的损害,客观上具有正在发生的真实危险,迫不得已而采取的行为,以及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而造成不应有的危害。紧急避险的限度条件是紧急避险行为不能超过其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其标准是紧急避险行为所引起的损害应小于所避免。法律分析;一、紧急避险成立的条件包括哪些方面。紧急避险,又称为“紧急避难”,指的是为了保护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而不得不采取损害另一较小合法利益的行为。紧急避险成立的条件为。(一)为了保护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免受危险的损害。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