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潍坊市船员适任证书核发流程有哪些
1、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窗口提出申请。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行政审批申请受理决定书》,对于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的,当场或者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出具《行政审批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对于符合条件的,出具《行政审批申请受理单》。
3、审核:经办人审核材料合理合法性。
4、审批:许可审批环节、审批条件进行审查。
5、决定: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审批决定。
6、送达: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许可,送达《不予行政审批决定书》,对于符合条件的,准予许可,在作出决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制作完成证书,并送达《许可决定书》到申请人。
二、潍坊市船员适任证书核发法律依据节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国务院令第494号)
第十条“对符合规定条件并通过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组织的船员任职考试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发给相应的船员适任证书”。
三、潍坊市船员适任证书核发办理材料
1、最近1年内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符合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岗位健康标准的体检证明;
2、符合发证机构要求规格、数量的照片;
3、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培训证明;
4、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成绩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