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 正文

教师违反职业道德实行哪项原则进行分级负责?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28 12:01:18
文档

教师违反职业道德实行哪项原则进行分级负责?

教师处分的决定权由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包括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撤职、开除等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学校提出建议,民办学校教师由学校决定。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等处理也由学校或主管部门决定。这些处分会影响教师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申报人才计划等方面的资格。法律分析;1、警告和记过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民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2、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处分,由教师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
推荐度:
导读教师处分的决定权由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包括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撤职、开除等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学校提出建议,民办学校教师由学校决定。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等处理也由学校或主管部门决定。这些处分会影响教师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申报人才计划等方面的资格。法律分析;1、警告和记过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民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2、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处分,由教师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

教师处分的决定权由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包括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撤职、开除等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学校提出建议,民办学校教师由学校决定。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等处理也由学校或主管部门决定。这些处分会影响教师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申报人才计划等方面的资格。

法律分析

1、警告和记过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民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2、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处分,由教师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

3、开除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民办学校教师或者未纳入人事编制管理的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并解除其聘任合同,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4、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以及取消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申报人才计划等方面资格的其他处理,按照管理权限,由教师所在学校或主管部门视其情节轻重作出决定。

5、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以及取消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申报人才计划等方面的资格。

拓展延伸

教师职业道德违反时的纪律处分原则如何界定?

教师职业道德违反时的纪律处分原则的界定是基于法律法规、教育行业规范和学校内部制度的综合考量。首先,教师职业道德违反的行为需要被明确界定,例如包括学术不端、虐待学生等。其次,根据不同的违规行为严重程度,可以采取不同的纪律处分原则,如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开除等。同时,还需要考虑到教师的个人情况和教育机构的特殊情况,确保处分原则的公正性和合理性。最后,相关的程序和流程也需要明确规定,包括调查、听证、申辩等,以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和程序正义。综上所述,教师职业道德违反时的纪律处分原则的界定是一个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复杂过程,旨在维护教育行业的职业道德和教育质量。

结语

教师职业道德违反时的纪律处分原则的界定是基于法律法规、教育行业规范和学校内部制度的综合考量。根据不同的违规行为严重程度,可以采取不同的纪律处分,如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撤职甚至开除等。同时,需要考虑教师个人情况和教育机构特殊情况,确保处分原则的公正和合理。相关的程序和流程也需明确规定,以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和程序正义。综上所述,教师职业道德违反时的纪律处分原则旨在维护教育行业的职业道德和教育质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十条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

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第十一条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是:

(一)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五)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六)取得成人教育教师资格,应当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类别,分别具备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不具备本法规定的教师资格学历的公民,申请获取教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制度由国务院规定。

文档

教师违反职业道德实行哪项原则进行分级负责?

教师处分的决定权由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包括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撤职、开除等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学校提出建议,民办学校教师由学校决定。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等处理也由学校或主管部门决定。这些处分会影响教师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申报人才计划等方面的资格。法律分析;1、警告和记过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民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2、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处分,由教师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