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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哪些行政部门有责任?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28 20:2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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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哪些行政部门有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消费者权益涉及工商部门以及其他多个部门的职责。工商总局主要负责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及其市场交易等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以上职责直接或者间接地均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相关,尤其是工商总局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等。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都设立了相应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内设机构,配备了行政执法人员,直接或间接地维护消费者权益。全国工商系统设立了“12315”消费维权平台,受理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遇到消费纠纷找工商,已经成为群众消费维权的主要渠道。但消费领域情况复杂,单靠工商部门是不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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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消费者权益涉及工商部门以及其他多个部门的职责。工商总局主要负责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及其市场交易等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以上职责直接或者间接地均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相关,尤其是工商总局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等。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都设立了相应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内设机构,配备了行政执法人员,直接或间接地维护消费者权益。全国工商系统设立了“12315”消费维权平台,受理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遇到消费纠纷找工商,已经成为群众消费维权的主要渠道。但消费领域情况复杂,单靠工商部门是不够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消费者权益涉及工商部门以及其他多个部门的职责。工商总局主要负责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及其市场交易等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以上职责直接或者间接地均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相关,尤其是工商总局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等。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都设立了相应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内设机构,配备了行政执法人员,直接或间接地维护消费者权益。全国工商系统设立了“12315”消费维权平台,受理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遇到消费纠纷找工商,已经成为群众消费维权的主要渠道。但消费领域情况复杂,单靠工商部门是不够的。质监部门、食药监督部门、商务部门、卫生部门、交通部门、文化旅游部门、物价部门等各部门都有各自的职责。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谁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指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

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哪些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享有以下九种权利:一、安全权。即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人身财产不得受侵害;二、知情权。即消费者享有知悉所购买商品或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三、自主选择权。即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自主选择的权利,不受他人胁迫;四、公平交易权。即消费者在质量、价格、计量交易条件等方面享有与所有消费者、经营者同等的权利;五、求偿权。即消费者的权益受到损害时有获得赔偿的权利;六、结社权。即消费者有成立维护自身权利的组织,也就是当前的消费者协会;七、受教育权。即消费者有获得消费者权益方面知识的权利;八、受尊重权。即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人格尊严、民族习惯等受到尊重的权利;九、监督权。即消费者有对商品、服务、经营者、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消费者维权方面进行监督的权利。

如何保护消费者网购合法权益

1、修订法律法规,建立完善体系。除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体系专设网络消费维权章节之外,尽快出台网络商品交易行为监管和网购消费维权的具体细则和规定,重点补充、完善网络消费维权的管辖权、网络商品经营者责任、消费者隐私权保护、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的责任等条款,并将其纳入法律法规监管之中,建立健全网络市场监管体系。2、引导自我保护,积极防范风险。工商部门、消协应引导网购消费者谨慎选择交易对象,尽量选择信誉好、安全性较高的网站购物;在购物过程中注意识别虚假信息、妥善保护私人信息并认真阅读和保存交易规则;在支付过程中注意保存电子购物单据,支付后必须记录交易的流水单号,以备记录、查询和作为纠纷处理的证据;一旦发生纠纷,应在有效异议期内积极与网络经营者协调,若无法协调应及时收集凭证、单据等,向消协或工商部门投诉。3、强化人员培训,应对维权需要。网购消费维权工作对工商执法人员的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各级工商部门应通过学习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对《消法》新适用领域和法规的理解程度,使执法人员在具体工作实践中掌握相关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并熟练掌握计算机技术、互联网知识以及电子证据的搜索、跟踪、固定等一系列专门知识,以积极应对网购维权工作需要。4、强化网购监管,规范交易行为。加大对电商提供商品质量的监测频率、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三无、傍名牌等商品的违法行为。加强对网购平台的巡查,尤其注重定期不定期检查网购合同、交易评价等内容,一旦发现网购欺诈、虚假宣传、不平等格式条款违法等问题,及时进行查处。5、畅通维权渠道,维护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覆盖辖区的“12315打假维权提示牌”、“一会三站”、12315申投诉举报平台作用,高效、快捷受理网购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方面的投诉举报,做到深入调查、积极处理、及时反馈,强有力保护好广大网购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承担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职责的部门有哪些

承担保护消费者权益职责的政府行政部门有两种类型,一是行政执法机关,二是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主要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卫生监督部门、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及消费者组织意见有何规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对经营者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本款是关于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及消费者组织意见,及时调查处理的规定。有关行政部门一方面要做好日常的市场监管工作,另一方面要对消费者及消费者协会等消费者组织就经营者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等提出的意见认真对待,对消费纠纷积极进行调解,对可能涉及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对违法主体予以惩处。行政部门应当创造条件便利消费者反映意见,拓宽消费者反映意见的渠道。听取消费者意见的方式不应当仅仅停留在处理投诉,还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主动听取消费者的意见,通过开展知识讲座等活动进一步增强消费者掌握商品和服务信息的能力,使消费者更好地反映意见。 该内容由 王远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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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哪些行政部门有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消费者权益涉及工商部门以及其他多个部门的职责。工商总局主要负责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及其市场交易等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以上职责直接或者间接地均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相关,尤其是工商总局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等。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都设立了相应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内设机构,配备了行政执法人员,直接或间接地维护消费者权益。全国工商系统设立了“12315”消费维权平台,受理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遇到消费纠纷找工商,已经成为群众消费维权的主要渠道。但消费领域情况复杂,单靠工商部门是不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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