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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约定期未满可以离职吗?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28 20:3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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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约定期未满可以离职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也可以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有六种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六种情形包括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法律分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协商一致,那么他们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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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也可以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有六种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六种情形包括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法律分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协商一致,那么他们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也可以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有六种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六种情形包括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法律分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协商一致,那么他们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员工主动辞职有赔偿吗

在公司工作十几年了,基本都算的上是老员工,认为只要离职就可以从公司获得补偿。其实补偿分两种情况,违法终止劳动关系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

前者是在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下才适用,标准为根据实际工作年限,一年赔偿两个月工资;后者是劳动关系自然终止的情形下适用,为从08年开始计算,一年给予一个月工资的补偿。但是以自身原因主动辞职的情况下,是没有任何补偿的,这是最容易产生误解的地方。很多公司为了逼迫劳动者自己辞职,使出各种手段,接受员工一时冲动就主动辞职,结果是一分钱都不能拿到。

在劳动法中也是明确的规定了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也是不可以随时进行离职的,那么在劳动合同中也是会写明劳动合同的具体期限,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不可以随意的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劳动者想要离职也是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到用人单位才可以办理离职手续。

拓展延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员工辞职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并尽可能减少对用人单位的影响。如果员工未按照规定提前通知或者未尽可能减少对用人单位的影响,就可能构成违约行为。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在离职前需要完成未完成的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员工未能完成工作,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员工承担违约金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

因此,员工辞职需要遵守法律规定,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并尽可能减少对用人单位的影响。否则,就可能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结语

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为员工提供了维护自身权益的保障。根据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达成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根据第三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同时,第四十六条也有相应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包括: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因此,员工主动辞职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否则将无法获得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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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约定期未满可以离职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也可以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有六种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六种情形包括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法律分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协商一致,那么他们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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