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交通事故责任分配原则是: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无过错,机动车承担全责;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机动车责任适当减轻;机动车无过错,承担最多10%的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拓展延伸
一般责任赔偿的计算方法及适用范围
一般责任赔偿的计算方法及适用范围是指在法律上对于因违反法律规定而导致他人损害的行为所进行的经济赔偿。具体计算方法是按照百分之十的比例进行赔偿,即损害金额的十分之一。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合同违约等领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赔偿金额应当合理、公正,并考虑到被损害方的实际损失情况。同时,还需注意赔偿金额是否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高限额。因此,在处理一般责任赔偿案件时,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保赔偿计算方法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明确。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无过错时,机动车一方需承担赔偿责任;如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可适当减轻;而机动车一方无过错时,赔偿责任不超过百分之十。一般责任赔偿计算方法是按照损害金额的十分之一进行赔偿,适用范围广泛。赔偿金额应合理、公正,考虑被损害方的实际损失情况,并注意是否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高限额。在处理一般责任赔偿案件时,需全面考虑各因素,确保赔偿计算准确合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