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认罪认罚书可以不起诉。
签署认罪认罚书后,在满足特定条件下,检察院可以决定不起诉。
这些条件包括:
1、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且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
2、犯罪已超过追诉时效期限;
3、根据特赦令免除刑罚;
4、依照刑法规定,需要被害人告诉才能处理的犯罪,但没有告诉或告诉已撤回;
5、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已经死亡。
在这些情况下,即使犯罪嫌疑人已经签署了认罪认罚书,检察院也可以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签认罪认罚书的法律效力:
1、程序简化:签署认罪认罚书后,可以适用简易程序或速裁程序,简化审理流程;
2、量刑建议: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书中会提出量刑建议,法院通常会参考这些建议进行判决;
3、刑罚减轻:认罪认罚的被告人可能会因此获得从宽处理,刑罚相对较轻;
4、执行缓刑: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被告人可能会获得缓刑,不用立即执行刑罚;
5、权利告知:认罪认罚书中会告知被告人放弃部分诉讼权利,如不再提出证据、不再申请证人出庭等。
综上所述,签认罪认罚书可以不起诉,只要满足特定条件,如犯罪情节轻微、已超过追诉时效、特赦令免除刑罚等。即使犯罪嫌疑人已签署认罪认罚书,检察院仍有权依法决定不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