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财产的相关知识有:
1、没收财产是附加刑;
2、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4、没收财产的方式有选科式、并科式;
4、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一、没收财产的债务如何清偿,是如何计算的
人民法院没收财产时,只能没收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一部分财产或全部财产。当没收犯罪分子的全部财产时,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抚养的家属保留一定的生活费用。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应有的财产。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债权人请求后,应当偿还。
二、没收财产房子怎么处理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的只能是属于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财产,包括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财物及其在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有的份额。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这是我国罪责自负不株连他人原则的具体体现和要求。
三、没收唯一房产可否撤销
人民法院对于犯罪分子所适用的没收财产刑罚在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的情况下会没收唯一房产。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第六十条
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