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定责以后的赔偿方式如下:
1、根据交警的责任认定,由全责方承担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赔偿责任;
2、赔偿通常由全责方的保险公司在限额内先行赔付,超出部分由全责方自行承担;
3、如果双方无法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可以通过诉讼方式向法院提起赔偿要求;
4、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
如有伤残还包括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和伤残辅助器具费等。
交通事故的赔偿方式:
1、经济损失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实际支出;
2、财产损失赔偿:涉及车辆维修费、车辆残值损失、财物损失等;
3、精神损害赔偿:根据受害者遭受的精神创伤程度,法院可酌情判定;
4、死亡赔偿: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5、残疾赔偿: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人生活补助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定责后的赔偿方式包括全责方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先行赔付,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赔偿项目涵盖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伤残还包括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和辅助器具费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