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房东违约,承租人有权要求房东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根据《民法典》,违约方应承担继续履行、补救措施或赔偿责任。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行为表明不履行义务时,对方可要求其在履行期限前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分析
租赁合同房东违约,承租人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或者符合法定解除条件时,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房东赔偿造成的损失。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拓展延伸
房东违反租赁合同,租户的权益如何保障?
当房东违反租赁合同时,租户的权益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得到保障。首先,租户可以依据合同条款向房东提出索赔要求,要求其履行合同义务或支付违约金。如果房东拒绝履行,租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其次,租户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如房屋租赁监管部门或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要求其介入调解或调查。此外,租户还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法律建议和支持。总之,租户在房东违反租赁合同时,有多种途径来保障自身权益,但需要依法行事,并及时采取行动。
结语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当房东违反租赁合同时,租户有权要求房东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租户可以通过合同索赔、法律诉讼、投诉部门或法律援助等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租户应依法行事,并及时采取行动来保障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