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的依据如下:
1、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性质:新民主主义社会不是独立的社会形态,而是由新民主主义转变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性的社会性质。这表明了新民主主义社会本身就已经包含了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因素。
2、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在过渡时期,中国共产党提出了“一化三改”或“一体两翼”的过渡路线,即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以发展生产力为主要任务,同时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以及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基本经济制度。这一路线的提出为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3、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在过渡时期,中国通过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这包括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些改造的实现标志着中国从新民主主义社会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
4、历史条件和时代要求:在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国的经济条件和社会条件都非常落后,需要经历一个长期的发展过程才能过渡到社会主义。此外,随着世界历史的发展和时代的变迁,中国也需要在保持自身特色的基础上,积极吸收借鉴人类文明的有益成果,推动自身的现代化进程。因此,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也是基于历史条件和时代要求的必然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