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中,除了公安机关和检察院行使侦查权,检察机关行使起诉权和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之外,当事人是在刑事诉讼法中经常见到的一个概念。有关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各种规定在刑事诉讼法里比比皆是。
刑事诉讼法所说的当事人指的是以下6个主体:
1、被害人;
刑事犯罪涉及到个人人身权利时,有被害人。
2、自诉人;
刑事案件除了检察院公诉之外,由个人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时,提起诉讼的人称为自诉人。
3、犯罪嫌疑人;
在进入法院审理之前,称为犯罪嫌疑人。
4、被告人;
进入法院审理阶段后,称为被告人。
5、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
在刑事诉讼中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称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6、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
在刑事诉讼中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称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有关当事人概念,是对刑事诉讼中处于不同阶段中犯罪嫌疑人或刑事被告,或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和被告,以及刑事自诉案件中自诉人的不同定义,均是明确刑事诉讼的类型、阶段以及有关人员在其中的法律地位的概念,准确区分有关概念所表达的事实,是刑事诉讼的最基本要求! 该内容由 程济春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