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个是没有限制的办理方式为来沪人员到现居住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居住登记,填写《居住登记信息表》;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的复印件(验原件)和在沪合法居住证明即可办理。
在沪合法居住证明:
_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_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_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_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者租赁住房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注:2018年起办理居住证不需要居委会开居住证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