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开庭程序包括仲裁庭的准备、庭审、辩论和调解、裁决四个阶段。准备阶段包括核查到庭情况和纪律宣布。庭审阶段包括宣布开庭、核实身份、宣读申诉书和答辩书等。辩论阶段和调解、裁决阶段也是程序的一部分。
法律分析
劳动仲裁开庭程序包括了仲裁庭的准备阶段、仲裁庭庭审阶段、庭审辩论阶段和调解,裁决阶段四个主要的阶段。
仲裁庭准备阶段
书记员宣告开庭,核查双方当事人及其他仲裁参与人到庭情况,宣布仲裁庭纪律。
如果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仲裁活动参与人没有到庭,由书记员向首席仲裁员报告,首席仲裁员可于通知开庭时间的30分钟后宣布休庭。如申诉人属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案按撤诉处理。被诉人提出反诉的,可以作缺席审理。如被诉人属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本案按缺席裁决处理。
二、仲裁庭庭审阶段
仲裁员宣布开庭;宣布仲裁庭组成人员;核实双方当事人,第三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宣布当事人在庭审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申诉人宣读申诉书;被诉人宣读答辩书;第三人陈述意见。明确争议的焦点,并由各方当事人当庭举证和质证,请各方当事人依次出示相关证据并请各方当事人进行质证。
三、庭审辩论阶段
四、调解,裁决阶段
仲裁员进行小结,就双方争议焦点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必要时可休庭合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
拓展延伸
单位拒不到场劳动仲裁调解,如何维护劳动者权益?
当单位拒不到场劳动仲裁调解时,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关键在于采取适当的行动。首先,劳动者可以通过律师代理或劳动组织的支持,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对单位的拒不到场行为进行处理。其次,劳动者可以收集证据,如通知、证人证言等,证明单位的拒不到场行为,以支持自己的主张。此外,劳动者还可以寻求媒体曝光、社会组织支持或舆论压力,促使单位履行调解义务。最后,如果单位仍然拒不到场,劳动者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重要的是,劳动者应当了解自己的权利和法律程序,并与专业律师合作,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结语
劳动仲裁程序包括了仲裁庭的准备、庭审、辩论和调解、裁决四个主要阶段。在庭审阶段,仲裁员核实当事人身份,宣读申诉书和答辩书,明确争议焦点,并进行举证和质证。在调解、裁决阶段,仲裁员进行小结,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当单位拒不到场劳动仲裁调解时,劳动者可以通过律师代理或劳动组织的支持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收集证据并寻求媒体曝光等途径,最终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劳动者应了解自己的权利,并与专业律师合作,确保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十二条 【仲裁庭调解】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五十条 【不服仲裁裁决提起诉讼】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