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让单位补缴如果你下岗之前一直在这家公司公司工作,开始属于临时工,后来被国有企业招录为正式的工人,那么在这家企业最后一次从事临时工的工作年限也可以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但是在其他企业从事临时工的工作年限不能计算视同缴费年限;如果你下岗时属于临时工,而当时企业也没有为你缴纳养老保险的,则无法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如果你属于1992年之后才参加工作的正式职工,下岗前已经开始缴纳养老保险的,则没有视同缴费年限,只有实际缴费年限,这种情况,养老保险的缴费是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比例承担,如果你在岗时用人单位每月从你的工资扣除了养老保险费用,而且一直扣除到你下岗之时,但是社保缴费系统没有你的缴费记录,这说明你的社保费用可能是被公司拖欠了,那个时候国有企业拖欠社保费用的情况比较突出,所以你最好要到原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咨询清楚具体原因,让单位及时给你补缴。
如果公司没有每月在发工资时扣除任何社保费用,那说明你所在的单位根本没有缴纳社保费用;如果每月工资扣除了社保费用,也没有按时缴纳社保,社保记录也没有显示公司拖欠员工社保费用的记录,也说明公司没有为你缴纳社保费用,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单位每月从员工的工资中扣除了社保费用的,员工如果不及时到社保部门查询,是很难发觉单位没有缴纳社保的,这种情况的性质就比较恶劣了,可能就涉及到诈骗的可能性。但是作为国有企业一般是不会干这种事情的,因为国有企业的领导人,不会拿自己官帽子去开这种玩笑。这说明你下岗的企业可能不属于国有企业,而是其他类型的企业。
如果属于国有企业出现你所说的这种情况,协调起来比较方便,毕竟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感,法律意识比较强,所以如果发现有这种错误,都会配合职工和社保部门进行协商解决,由单位出面补缴的渠道也是畅通的,但是你必须要去找原单位才能解决,原单位解决不了,还可以走信访渠道,法律诉讼的渠道等;但是如果属于民营或是外资企业,属于扣你了社保费用而没有缴纳,这是诈骗行为,可以去公安机关报案,要去公安部门查处,并赔偿员工的损失;如果每月没有在你的工资中扣除社保费用,那属于没有缴纳社保的行为,可以通过向相关的社保部门举报或是提起劳动仲裁等办法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