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需要一、居住证的办理条件:拟在郑州市居住30日以上的暂住人口。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提交材料并采集38项生物信息。
二、提交材料:
(一)申领人居住在出租房屋内的,需提供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房屋首次出租的,房主需到公安机关签订治安责任书,建立出租房屋档案,房主不便的,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
(二)申领人居住在单位内部的,由所在单位出具就业和住宿地证明、本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
(三)申领人居住的是自购房的,需提供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三、居住证签注:居住证有效期满或地址发生变更的需要办理签注,签注的居住证继续使用,无须办理新证。
(一)到期签注:居住证有效期限为一年。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持证人应当在有效期满之日前30日内,到原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签注登记;
(二)变更签注:居住地址发生变更的,持证人应当在变更之日7日内,到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变更签注。
四、居住证办理相关时限:
(一)居住证办理时限。自正式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放成品证。
(二)居住证领取时限。申领人应在30日内到派出所签领居住证。经通知逾期不领取的居住证,统一上缴注销,由此引出的不便和损失由申领人承担。
(三)申领材料审核时限。申领人提交的证明材料需审定核实的,派出所应在3个工作日审核完毕,告知申领人。
五、投诉咨询电话:市局:69629697
同时,发送“居住证”或者"2"可获取居住证办理进度与居住证办理出入境证件等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