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需要高等教育以下学历学籍档案补办流程说明
1.首先回到自己的学校所在地,开具介绍信。
2.持介绍信道当地教育局(县级)基础教育科找相关的老师,获取档案信息表。
3.填写表格,有不清楚的内容,可以寻求原班主任的帮助。
4.去相关部门,签字盖章。
5.到县教育局招生办公室,索要封条封档。
注:情时限准备好补办档案所需要的材料,如:毕业证。身份证等,补办档案正常情况是不收费的。
另外还存在一种情况:如果自己的原学校已经撤并,找不到原学校可以这么做:
1.到当地教育局(县级)基础教育科找相关的老师,向其索要高中档案信息表说明学校已经被撤并。
2.查找原班主任和校长的所在单位,请他们签章。
3.到教育局的办公室主任(负责掌管公章的那个)请他在学校盖章处加盖当地教育局的公章,并在盖章处加注:**学校于**年**月已撤并。
5.将所有材料完善后,到县教育局招生办公室,索要封条封档。
档案转移需要携带的证件
1、凭据从业单位的“聘用合同书、录用证明、就业协议书”以及报到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到你现在户口所属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迁移证”,派出所审核材料认可,会给你签发“户口迁移证”,但需要提供迁入地派出所的详细地址及全称。
2、属于干部身份的档案,由接收单位人事部门通过当地人事局与被聘用人当地的人事局商调,你需要提供个人档案托管的地方、机构名称等。之后,你的档案将通过人事局的机要系统转移到聘用单位当地的人事局,之后再转入你的从业单位。也可凭据录用单位当地人事局的档案接收证明到自己现档案托管机构提档自带。
3、属于工人身份的档案则需要通过劳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