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车辆没赔偿完车不可以提出来,扣车是为了进行事故的责任认定,当交通事故认定书出来,才可以提车。而如果事故不处理完毕,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做不出来的,所以必须要处理完毕才可以提车。
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当事人调解不成的,车主可以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申请取回车辆。但是,如果对方当事人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事先申请了财产保全,且法院已经查封扣押该涉事车辆的话,则是无法取回车辆的。
并且若是驾驶人逃逸,车辆没有主人或者是经过通知,当事人在30日内仍不领取扣留车辆的,而且在经公告三个月内仍不来接受处罚的,不仅会扣留该车,而且还会交由交警部门对车辆进行依法处理。所以当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综上所述,在一般情况下,如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已经出具,且车辆的维修费用已经确定,那么车辆是可以取出的。但是,如果交通事故涉及到其他赔偿问题,例如人身伤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等,需要等待相关赔偿问题解决后才能取出车辆。此外,如果肇事车辆被扣留,需要等待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才能取出车辆。具体的手续和时间要求可能因地区和案件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严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停车场停放扣留的事故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