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即便双方当事人没有达成和解,如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需确认交通事故相关责任划分,对肇事车辆进行扣留用于相关证据收集的,在相关证据收集完全及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后,确定双方责任后,可以返回被扣留的车辆。
一、相关法律规定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为了查清案件事实,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可能会对于车辆进行扣留。等到相关的鉴定结论出去之后,会通知当事人提车,在提车的过程当中需要缴纳一些押金等费用。
二、交通事故交警扣车几天
交通事故交警扣车期限几天要看对车辆检验鉴定的时间,检验鉴定后五日内会通知当事人领取被扣留的车辆。检验、鉴定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十日,然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收到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之日起五日内,将复印件送达当事人,并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三、交通事故中暂扣车辆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交通事故中暂扣车辆的期限一般在三十五天内。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后应当进行检验或鉴定,鉴定的时间一般在三十日内,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