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行使表决权的方式和决议事项在《公司法》中有详细规定,包括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累计投票制等。决议事项包括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特别决议和一般决议等,根据公司类型和合伙企业的情况有不同规定。
法律分析
股东行使表决权有几种行使方式,公司法中表决权的行使方式有以下几种,
1、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公司法》规定,股东会作出决议时,按股东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公司法》规定,董事会在议事时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
3、累计投票制。享有的表决权数等于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待选的董事或监事人数。
以上三种表决方式,在《公司法》中有相关规定。如果企业章程规定了表决方式,那么采取章程规定的表决方式。
4、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
5、双重多数标准通过。
决议事项
1、对公司的对外投资的决议
《公司法》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
2、对外担保的决议
《公司法》规定,公司为他人或其他企业提供担保,可以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如果公司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必须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3、特别决议和一般决议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按股东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必须由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的事项有:
(2)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就一般决议表决时,由出席会议的股东的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在合伙企业当中,重大事项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通过。重大事项包括:
①改变合伙企业名称、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或地点
②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③转让或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④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对外提供担保
⑤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⑥合伙人以劳务出资、合伙协议的订立及修改和补充等
在合伙企业中,只有合伙人之间转让出资和确定清算人不需全体一致同意,其余都是由合伙人一致同意方能通过的事项。
结语
在公司法中,股东行使表决权有多种方式,包括按出资比例行使、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和累计投票制。此外,企业章程也可能规定特定的表决方式。决议事项包括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不同类型的决议需要不同的表决通过标准。在合伙企业中,重大事项需要全体合伙人一致通过。综上所述,公司法对股东行使表决权和决议事项有详细规定,企业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二节 组 织 机 构 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二节 股 份 转 让 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