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 正文

如果在检察院签署认罪认罚,一定会起诉判刑吗?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29 04:01:28
文档

如果在检察院签署认罪认罚,一定会起诉判刑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的指控罪名和量刑建议。然而,在特殊情况下,法院可以根据查明的事实进行量刑处罚,与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可以不同。如果量刑建议明显不当,人民法院可以调整量刑建议。法律分析;一般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在特殊情况下,法院可以根据查明的事实进行量刑处罚,与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可以不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推荐度:
导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的指控罪名和量刑建议。然而,在特殊情况下,法院可以根据查明的事实进行量刑处罚,与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可以不同。如果量刑建议明显不当,人民法院可以调整量刑建议。法律分析;一般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在特殊情况下,法院可以根据查明的事实进行量刑处罚,与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可以不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的指控罪名和量刑建议。然而,在特殊情况下,法院可以根据查明的事实进行量刑处罚,与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可以不同。如果量刑建议明显不当,人民法院可以调整量刑建议。

法律分析

一般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在特殊情况下,法院可以根据查明的事实进行量刑处罚,与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可以不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第二百零一条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二)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

(三)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

(四)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

(五)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或者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建议提出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调整量刑建议。人民检察院不调整量刑建议或者调整量刑建议后仍然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然而,在特殊情况下,法院可以根据查明的事实进行量刑处罚,与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可以不同。当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或者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建议提出异议时,人民检察院可以调整量刑建议。如果人民检察院不调整量刑建议或者调整后仍然明显不当,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二节 讯问犯罪嫌疑人 第一百二十条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 提起公诉 第一百七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一)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

(三)其他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七节 假释 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文档

如果在检察院签署认罪认罚,一定会起诉判刑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的指控罪名和量刑建议。然而,在特殊情况下,法院可以根据查明的事实进行量刑处罚,与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可以不同。如果量刑建议明显不当,人民法院可以调整量刑建议。法律分析;一般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在特殊情况下,法院可以根据查明的事实进行量刑处罚,与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可以不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