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监察委人员可以构成刑讯逼供罪。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如果监察委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就构成刑讯逼供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一、监察委人员会不会构成刑讯逼供罪
刑讯逼供案件多发生在机关,而机关普遍存在混合主体执法的现象,其执法人员大致可分为五类:
1、依据人民法规定正式录用具有干部身份并授予警衔的所谓正式民警;
2、机关和当地人事部门共同录用的干部人事编制之外以工代干型的民警,一般不授警衔,但系正式工作人员,有与第一种民警相同的侦查、行政执法权力;
3、机关通过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书招聘的合同制民警,一般由机关从预算外收入中支付给其相当的工资报酬;
4、机关从辖区单位保卫处(科)抽调的长期在公务机关作辅助侦查、行政执法的联防队员,由原所在单位发工资、机关也向其适当支付补贴,他们的对外称呼是联防队员,有的还有工作证(注意不是警官证),但是,机关内部习惯上称之为帮忙人员(本文中也使用帮忙人员这种指称);
5、农村基层乡镇、城市市辖区的事处一般均设立有治安联防队。它在业务上一定程度地受与乡镇、办事处配套同级建制的机关基层派出所指导和调用。
二、证人询问时间是否有吗
询问证人是侦查人员依照法定程序对证人就案件情况以言词方式进行调查询问的一种活动。我国刑事诉讼法对有关询问证人地点、方式、程序、讯问证人笔录作了规定,但是对询问证人时间没有明确规定,致法律规定不严密。
1、证人的人身权利得不到保障。在、检察机关调查取证时,询问证人所获取的证人证言达不到侦查人员要求,侦查人员便反复询问证人,不允许离开询问地点,特别是在
、检察机关,与外界隔离,证人有可能长时间得不到自由,特别是对污点证人和涉及案件重要情节的证人,被询问几天、十几天不允许回家,证人的人身权利受到严重侵害。刑事诉讼法对询问证人最长时间未作规定,人身权利无法保障,这与刑事立法精神相违背。
2、证人与犯罪嫌疑人人身权利不平等。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的时间最长不得越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而对询问证人持续时间没有规定,《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人民刑事诉讼规则》对证人询问时间也没有规定。刑事诉讼法第6条规定,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任何,这是刑事诉讼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在刑事诉讼法中的体现。不言而喻,证人被询问时间最长时间也应有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