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围标串标的认定方式如下: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围标串标的重要性:
1. 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平性:围标串标行为破坏了市场竞争的公正性,认定这一行为有助于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 保护消费者利益:通过防止围标串标,可以避免因价格垄断导致的消费者利益受损;
3. 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围标串标行为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认定并打击这类行为有助于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
4. 防止资源的不合理分配:围标串标可能导致资源向少数参与者集中,影响资源的有效分配;
5. 提升行业整体信誉:打击围标串标行为,有助于提升整个行业的诚信度和社会信誉。
综上所述,围标串标的认定方式包括招标人泄露信息、压低或抬高报价、授意修改文件等行为。认定围标串标的重要性在于维护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利益、维护市场秩序、防止资源不合理分配以及提升行业信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