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2020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24 19:34:01
安徽省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2020
法律分析。安徽省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十六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农村分配集体收益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对独生子女入托、入园、就学、就医给予补助。法律依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实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只有一个子女或者两个女孩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发给奖励扶助金。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对独生子女死亡或者伤残的计划生育家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发给特别扶助金。
导读法律分析。安徽省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十六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农村分配集体收益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对独生子女入托、入园、就学、就医给予补助。法律依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实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只有一个子女或者两个女孩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发给奖励扶助金。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对独生子女死亡或者伤残的计划生育家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发给特别扶助金。

法律分析:
安徽省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十六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农村分配集体收益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对独生子女入托、入园、就学、就医给予补助。
法律依据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
实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只有一个子女或者两个女孩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发给奖励扶助金。
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对独生子女死亡或者伤残的计划生育家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发给特别扶助金。
安徽省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2020
法律分析。安徽省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十六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农村分配集体收益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对独生子女入托、入园、就学、就医给予补助。法律依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实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只有一个子女或者两个女孩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发给奖励扶助金。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对独生子女死亡或者伤残的计划生育家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发给特别扶助金。